背景:35岁的吉格斯再次与曼联续约,除了高超的球技,用低调方式处理与教练的关系也是他的成功之道。
吉格斯老是搞不懂他的老板。“如果比赛那天我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走进更衣室,老板肯定会对我说:‘哼,你昨晚又出去混了,你的胡子出卖了你!’如果我蓬头垢面地走进更衣室,老板肯定会对我说:‘哼,看你这个鬼样子,去把胡子刮了……把头发也给我剃了!’”
这是吉格斯在自传里说的一段真实笑话,发生过多次。第一次发生的时间,恐怕他自己也记不清楚,10年前?15年前?抑或18年前?或许当吉格斯效力曼联达到20个赛季时,这个故事还会延续。
为一个俱乐部效力20个赛季,多么不可思议的数字!在全球媒体都为33岁的贝克汉姆代表英格兰队108次登场,追平博比·摩尔历史纪录所感动时,35岁的吉格斯悄悄地和曼联续签了一年合同,至少效力到2009—10赛季。曼联和阿森纳一样,对待30岁以上的球员,都是合同一年一续签的政策,不过等待2011年3月2日到来时,吉格斯将迎来他代表曼联20周年的纪念日。20年前那场比赛,曼联主场0比2输给了埃弗顿,17岁的吉格斯替补受伤的左后卫丹尼斯·欧文上场,还没碰球就被埃弗顿后卫大卫·沃森踢飞。
10多年前,CCTV曾经罕见地在一档足球节目中播放过一段粗糙的MTV,背景音乐就是曼联球迷献给吉格斯的赞歌。此后经年,我还记得和兄弟骆明,在长沙旧办公楼里探讨过,Giggs这个怪异名字究竟该读“盖格斯”还是“吉格斯”,前者恐怕接近加的夫的威尔士口音。此后经年,我才偶然发现,倘若按照美国社会种族判断标准,吉格斯应该是个黑人——他的生父丹尼·威尔逊曾是一位出色的职业橄榄球球员,祖父祖母都是从塞拉利昂移民而来的非洲黑人。
那个飘逸轻灵的追风少年,永远都是我们对吉格斯的印像。在接近20年的时间跨度里,他不可能总是那样一个追风少年。用运动员的普通生理规律看,吉格斯早就老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吉格斯有半丝老态——上一轮英超联赛,想必西汉姆联的后卫们,绝不敢说吉格斯老了。他的内切过人,随即右脚射门,送给了铁锤帮2009年第一场败仗。
在吉格斯身上,写就了曼联王朝的这一段历史。他的个性和老板弗格森差别极大,可是这两个人恰恰定义了英超的红魔时代。机敏又有些滑跳的吉格斯,有着自己的生活情趣。他刚在一队冒头的时候,和李·夏普在曼彻斯特都有着花花公子的名头。那次弗格森夜奔追讨两人的故事,不知道后来翻出过多少版本。夏普在他的自传里,回顾吉格斯的时候,说出了一些平素很难得一见的看法:“吉格斯和我不同。老板发火,吹风机灾难发生时,他会默不作声,低头认罪……他也有法拉利跑车,可是他参加训练时,只会开俱乐部配的轿车;他也喜欢穿着时髦,但他绝不会在老板面前穿得出格……他最会处理和老板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