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严格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体现公司良好风气和员工良好职业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现再次重申明确以下几点: 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 周一 上午8:30—12:00 下午1:30—6:00 周二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每月1日升国旗上午上班时间为8:00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二、劳动纪律管理 1、不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每发生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奖金,两次以上者每增加一次均在前一次扣罚基础上加倍扣罚,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累计迟到、早退11-15次,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处分;累计迟到、早退16-20次,给予当事人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2、旷工1天,扣罚当事人200元奖金;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2天,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10天,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处分;连续旷工15天,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30天,给予当事人除名处分。 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 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 3、工作时间睡觉、吵架、打牌、下棋、串岗、干私活、看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书籍等,违纪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奖金;两次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对于屡教不改、情节恶劣,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工作时间或班前饮酒,扣罚当事人100元奖金;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5、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有意推诿,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扣罚当事人200元奖金;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者,扣罚当事人200元奖金;使生产和工作受到影响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7、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反政策法令,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8、员工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得携带子女、亲属、朋友进入厂区及办公区,发生一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200元奖金;严禁携带未成年子女进入厂区及办公区,发生一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300元奖金;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并处当事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关于私家车出入厂区的有关规定 私家车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且在上班时间前进入,下班时间后离开。上班时间过后私家车要进入厂区,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且门卫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经确认后方 可进入。未到下班时间要离开厂区的,必须将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私家车出厂申请单》(见附件)交门卫备查。 四、请假审批制度 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用假),事先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办理审批手续(包括出示必要的证明)。一般用假部门准假权限为5天以内,5天以上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表必须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各部门要加强对存班、补休的管理,建立“职工补休、存班台帐”,由考勤员详细记载存班来源、补休时间等。员工休补休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存班、补休情况随当月的考勤表报人力资源部。 五、监督检查 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总体负责,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各部门配合对各部门的考勤管理、补休台帐管理以及员工的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等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进行即时抽查,并提出考核